盛恒基房地产法定代表人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8年
- 作者:百事注册
- 发表时间:202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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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上午,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江等10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一审公然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居心破坏财物罪、居心危险罪、单元行贿罪、骗取贷款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某江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其他两个被告单元及9名被告人划分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六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10万元至2300万元不等的罚金。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江系黑龙江省盛恒基房地产开发团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11年以来在哈尔滨市松北区、道里区通过实行单元行贿、骗取贷款、逃避追缴欠税等犯罪行为,攫取非法利益。王某江又纠集被告人范某博、李某东、白某等人多次实行寻衅滋事、居心危险、居心破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运动,该团伙为非作恶,欺压黎民,肆意损害群众正当权益,扰乱了被害单元和小我私家正常的生涯、事情、谋划秩序,在呼兰区一带形成恶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力和产业权力,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涯秩序,破损了区域经济生长形象,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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